1915年11月5日高可寧先生的護照

檔號 : MO/AH/AC/SA/01/05595

在一份涉及葡萄牙駐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館一名職員犯罪的檔案內,有一張於1915年11月5日由總領事官發給澳門葡籍商人高可寧先生由廣州赴廣東省內各地游歷的護照,該護照是以中葡雙語雙面印刷和填寫申請人的資料,以方便雙方官員審核放行。

此外,在這一份檔案內,有關總領事館與澳門省政府的通信是以英語進行的,這是比較奇怪之處。

高可寧(1878年-1955年),廣東省番禺沙溪官涌人。1911年向澳門當局承投番攤攤館經營權,於福隆下街設立名為德成公司的攤館;1914年與10名好友組成「十友堂」承投澳門鴉片煙的經營權,開設有成公司;1937年與傅德蔭(傅老榕)合資泰興公司,以年餉180萬澳門元承投澳門博彩專營權,專營澳門博彩業長達20多年之久,並於港澳地區開設多家典當鋪,有省港澳「典當業大王」之稱。

 



 

SC
2013/6/25
作者 : 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