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和內容
•第50/94/M號法令,許可鑄造根據五月六日第34/91/M號法令發行流通貨幣之紀念金幣(伍圓、壹圓、伍毫,貳毫及壹毫)。
•第198/94/M號訓令,廢止十月十二日第209/92/M號訓令(無線電通訊)。
•第199/94/M號訓令,許可澳門文華東方酒店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0/94/M號訓令,許可澳門拯溺會安裝及使用海上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1/94/M號訓令,許可聚龍集團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2/94/M號訓令,許可新和記運輸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3/94/M號訓令,許可金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4/94/M號訓令,許可澳門拯溺會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5/94/M號訓令,許可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
•第206/94/M號訓令,核准一九九四經濟年度海島市市政廳第一追加預算。
•第207/94/M號訓令,修訂七月十九日第205/93/M號訓令第六及第七條,並修改該訓令附件式樣三(本地區所屬車輛之非日常保養及維修工作)。
•總督辦公室第59/GM/94號批示,核准有關澳門對外貿易經營者批給使用受配額限制市場之出口配額權之規章——廢止二月十二日第40/GM/91號批示所核准之規章。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第26/SAAEJ/94號批示,關於為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中學之“葡萄牙語言及文化”學科之教員而確定適當資格事宜。
•總督辦公室第61/GM/94號批示,確定為一九九四年直接及間接選舉調整選民登記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