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背面有手寫標注“本會旅行團在北京天安門前”及“北京天安門”(第1張);“本會旅行團在沈陽廣場”及“沈陽廣場”(第2張);“本會旅行團在杭州花港公園”及“杭州花港公園”(第3張);“在旅行車上”(第4張)。
數量和載體注釋:12.6 x 8.6 cm (2),8.8 x 6.3 cm (1),8.8 x 12.6 cm (1);紙本,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