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M號法令,暫緩調整一九八七年度之選民登記。 第2/88/M號法令,修正三月二十二日第27/86/M號法令第二條條文(認別証發証事宜)。 第7/88/M號訓令,訂定澳門教區助理主教之薪俸事宜。 第8/88/M號訓令,核准華務司人員及技術學校學生之工作証式樣。 第9/88/M號訓令,核准民事登記局所有簿冊及文件之微型攝影事宜。
利用條件注釋:第26、49、63、74及104頁為個人資料。 Cota antiga: AH/IO/0885; Tradição documental: Original, cópia; Unidade de instalação: 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