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有關沈鈞儒、鄒韜奮等七人因救國運動而被控「危害民國」罪名的文章。 1936年11月22日深夜,國民黨政府以“危害民國”罪,逮捕了鄒韜奮和救國會的其他領導人沈鈞儒、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章乃器、王造時共七人,製造了震驚中外的“七君子”事件。此舉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怒和不平,各地紛紛組織遊行、集會,要求釋放被關押的愛國人士。
範疇和內容註釋:剪報貼於簿冊第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