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簽署行政命令,向44名人士及機構頒授勳章、獎章和獎狀,表揚他們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有傑出的表現,其中陳大白獲授文化功績勳章。這篇報導刊於2003年12月20日《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