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月15日第300號訓令,“華視學會”於1914年成立,由當時譯務署署長擔任主席,輔以一名秘書兼翻譯員,另由澳門總督於華人社區中選任五名華人作為委員,根據1915年6月22日第117號訓令華人委員增至七名,“華視學會”負責監督及視察華人教育機構。至1946年,根據7月17日第947號立法條例,“華視學會”被撤銷。本系列文件是“華視學會”就華人學校開辦葡語教育提供補助金的文件,包括信函及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