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公眾諮詢會本周五(29日)舉行

刊登日期 : 25/11/2019

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司法機關、行政公益法人和公共事業機構能對其檔案作出有效的管理、保存及利用,以及對具公共利益的私人檔案作妥善保存及利用,文化局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規定,於11月15日至12月14日期間對《檔案法》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並將於本周五(11月29日)下午3時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歡迎市民踴躍參加發表意見。

是次諮詢涉及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1)加強公共檔案的管理;2)澳門檔案館在檔案制度中擔任的角色;3)加強私人檔案的保護及利用;4)違法處罰制度;5)公共檔案的查閱及6)公共檔案的轉錄。

是次公眾諮詢會設有中葡即時傳譯,歡迎市民蒞臨發表意見。《檔案法》的諮詢文本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文化局大樓、澳門檔案館和政府資源中心查閱或索取,或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電郵(LArquivos@icm.gov.mo)、傳真(2856 1495)或親臨遞交的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icm.gov.mo/cn/LArquivos2019。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9 291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