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公共汽車經關閘進出澳門的通行牌照

檔號 : MO/AH/AC/SA/01/12926

1930年6月20日,歧關車路公司主任致函澳門總督,要求批准歧關長途汽車早上過境中國的時間由上午6時提前至上午5時。

同日,民政部門把申請信轉呈軍事部門,信件右上角蓋有軍事總部印章。1930年7月1日,署理總督馬加良斯(João Pereira de Magalhães)批准此項申請。

信件中央上方的精美壓印顯示申請人合計支付了澳門幣19仙作為申請稅,其中7仙為紙張費用。

時至今天,歧關長途汽車仍然在澳門和廣東省之間跨境穿梭。

申請全文中文譯本請見圖下





澳門省總督 閣下鈞鑒:

 

本人鄭芷湘(Chan-chi-seong),成年人,已婚,任職岐關汽車公司主任,茲修函說明以下情況:

本公司正值成立之初,得蒙本澳殖民地政府的鼎力協助排除萬難,特此感謝。今請恕本公司再次向總督 閣下提出疑難,敬祈察閱。

本公司的長途汽車日常停泊於螺絲山附近車場, 每天早上自車場往輪船碼頭或中國方向出發。

隨著近日行走車道伸延至輪船碼頭,長途汽車的路程大幅增長。

按關閘指揮部命令,車輛不得早於上午6時通過關閘。在此規定下,本公司汽車無法按時抵達碼頭接載來自遠處的乘客至澳門。

為此,本人懇請總督 閣下批准歧關長途汽車在夏季月份於關閘過境的時間提早至上午5時,冬季月份的過境時間維持在上午6時,汽車回程(至澳門)的時間表保持不變。

承蒙總督 閣下對本公司的關心和支持, 上情如荷俯允,不勝銘感。

敬頌   大安

[申請人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