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由澳門基本法協進會主辦的兩次“基本法廣場”活動先後於1997年10月和12月分別在議事亭前地和祐漢街市公園舉行,內容包括文藝演出、基本法講壇、基本法話劇及基本法圖片展覽等。本案卷包含有關上述活動籌備工作的相關文件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