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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日期 由

鏡湖醫院慈善會租務委員會因應最新法例而通過之協議草擬稿

識別範圍

檔號

MO/AM/DA/051-2/3/08

標題

鏡湖醫院慈善會租務委員會因應最新法例而通過之協議草擬稿

涵蓋日期

[1985前]

著錄層級

單一文件

數量和載體

頁: 2

內容及結構範圍

範圍和內容

主要內容:因應最新法例將要求業主出租房屋時須簽署租約並持有合法業權證明,鏡湖醫院慈善會通過協議:在維持送業人名譽及保障後人權益的前提下,與業權人協商轉讓業權至慈善會名下,以便以慈善會名義與政府溝通解決物業管理、租務及發展相關事宜。

利用條件範圍

利用條件

可予查閱。

複製條件

根據《澳門檔案館規則》及相關協議進行複製。

語種/文種

中文

備註範圍

備註

數量和載體注釋:27.4 x 21 cm,9 x 21 cm,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