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与葡萄牙共和国书籍、档案馆及图书馆总局
签署档案领域合作备忘录

刊登日期 : 30/10/2015

文化局与葡萄牙共和国书籍、档案馆及图书馆总局签署档案领域合作备忘录仪式,已於日前(十月二十日)在葡萄牙国家档案馆举行。文化局局长吴卫鸣、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田欣霞、澳门历史档案馆馆长刘芳,葡萄牙共和国书籍、档案馆及图书馆总局局长拉萨尔达、葡萄牙贾梅士学会克莉丝蒂娜等出席仪式。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助推动双方联合提名“汉文文书”(Chapas Sínicas)汇集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促进双方档案专业人员的相互交流和档案领域的培训合作。

葡萄牙国家档案馆(Arquivo Nacional da Torre do Tombo,即葡萄牙东波塔档案馆)馆藏清代澳门中文档案,该档案称“汉文文书”汇集,由一千五百多件中文文书、五册澳葡议事会葡文译本和四小包零散文件合共三千六百份档案文书组成。这批档案是清代的官、私中文文书,主要形成於十八世纪中叶以迄十九世纪中叶,即在中国清代乾隆朝初期到道光朝末期,间中亦有个别清末光绪朝的文书,其主体是澳门同知、香山知县及县丞等地方官员在行使中国对澳门管治权的过程中,与澳门议事会理事官之间文书往来所形成的档案,就其形成来源而言,属於清代档案中的地方衙门档案。

这批档案既有反映当年在葡萄牙租居澳门的特殊情况下,清葡双方的公务往来文书,其中包括体现中国对澳门拥有领土和统治主权,对澳葡当局管治范围的规定和限制;有关对澳门地方行政、财政赋税、司法审判、土地人口、海关税务、债务轇轕的裁定;还有华洋交渉、海难救援、剿抚海盗、对天主教传教士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销售鸦片等的部署;亦有澳葡当局给中国官宪关於各方面问题的呈禀和覆件;更有反映着当时澳门的社会状况、人民生活、城市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赋税差饷、与内地商馆如广州十三行等的财货往来,与各省的经济联系、华洋共处以及引起的矛盾纠纷、与东西洋各国的航运交通和对外贸易,并因而产生的各种帐目、信劄、契约、合同等是很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一九八九年文化局澳门历史档案馆从葡萄牙国家档案馆以缩微胶卷形式复制回这批中文档案,一九九○年起对该批中文档案进行编目工作,一九九七年出版了中文版及葡文版《汉文文书》目录。一九九九年及二○○○年澳门基金会亦先後汇编出版了该批中文文书和葡文译件。

文化局局长吴卫鸣在签署合作备忘录仪式上发言时表示,“世界记忆”是人类对於世界以文献形式留存的记录,是人类的文献遗产,代表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很大部分。“世界记忆”计划是确保全世界珍贵的档案资料得到保护和传播,相信“汉文文书”汇集的申报能进一步推动两馆日後携手合作,开展对该批澳门档案文献的修复及数码化等工作,并计划二○一八年在两地举办相关专题展览和讲座活动。同时,也感谢葡萄牙国家档案馆能够提供馆藏澳门档案文献,并提议与澳门历史档案馆联合申报“汉文文书”汇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体现澳门应有的文化价值,为促进中葡文化交流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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