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10月香港政府致葡萄牙驻香港领事馆之公函提出:由於发现由澳门往香港的葡萄牙籍居民,到达香港和返回澳门都没有任何许可证,因此,要求澳门政府就此制定规则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葡萄牙驻香港领事馆随即将有关议题交澳门政府处理。
经过半年时间的研究和沟通协调,1915年8月澳门政府刋登公告:在澳门的所有非中国籍居民,赴香港前,必须向澳门警察厅申请往返香港通行证。
从这份档案可以看到一百年前港澳两地政府的交往,以及两地的出入境规定。
1915年8月30日公告:
往返香港通行证式样:
SC
201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