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0年澳门议事会就广东官员要求点算居於澳门葡人建筑物的华人数目所作出的决定

档号 : MO/AH/LS/0531

 

1690
澳门议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广东香山县官员发函要求居於澳门城内民居、商店及仓库的华人名单
 
一六九零年六月三日於中国天主圣名之城,现任议事会成员举行会议。本市理事官指广东香山县官员转达广东公函,命令本市街道头目列出居於澳门城内民居、商店及仓库之华人姓名,指示居民分十人一组,派一代表於查问时报上姓名,并需交出让华人入住其仓库的居民名单。对此,议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强迫我国居民对中国人的情况作出说明,不利於我国居民及本市安宁。因此,为免出现此等情形,应通知所有居民把其仓库内的华人驱逐,仓库此後禁止华人内进,否则需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致的损失。所以,应反要求而行。与会者立即下令通知街道头目向中国官员提供居於民居及商店的华人名单,但不可透露居於仓库的华人姓名,因其一经被逐出仓库,我国居民姓名则毋须现於中国公堂,亦毋须对华人的情况作出说明。
 
此外,议事会成员同意下令居民关闭及封堵仓库为供华人出入而开的门口。基於与会成员一致同意,本人Frco Fragozo少尉,作为议事会书记,奉命缮写此会议记录,呈与会之议事会成员Jozé Vieira da Silva、Martim Afonço de Souza、Jeronimo de Vasconcellos、Constantino Alvares da Páz签署。
 
 
内容准确无误 – Jozé Joaqm Barros议事会书记.,